酒店女服务员小花(化名)不满足于自己微薄的工资,居然利用起职务之便,
兼职做起了介绍卖淫的勾当。梅州五华法院今天(10月8日)向记者通报称,小花近日被该院以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据悉,“80后”小花属于单亲家庭,家中尚有年幼的小孩,为了补贴家用,从今年初开始进入梅州市五华县某商务酒店从事服务员的工作。由于工作的关系,小花认识了小萍等几个失足妇女,考虑到自己做服务员的工资收入微薄,在加上他人“高额”介绍费的诱惑,小花兼职做起了“拉皮条”的工作。
法院查明,从今年1月至3月在该酒店工作期间,小花介绍了小萍等失足妇女在酒店客房进行了六次卖淫嫖娼的违法活动。在今年3月公安机关的一次检查中,小花和经其介绍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男女被一起抓获。